广东省广宁县地方税务局采购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广东省广宁县地方税务局采购会议系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835-1501I81N0131】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广宁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35-1501I81N0131,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编号:0835-1501I81N0131
二、项目名称:会议系统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项目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且要提供完整的方案资料。(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
1 | 会议系统改造设备 | 一批 | 签订合同后30天(交钥匙项目) |
六、项目最高限价为: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19 日
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中路10号联通大厦5楼5003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九、招标文件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或传真至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咨询或电邮形式均无效)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现场勘察:由于本项目涉及到改造与原系统设备衔接等问题,为保证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和符合采购人对该项目的升级改造要求,将由招标人组织已报名投标单位于2015年11月16日上午10:00集中进行标前现场勘察(于广东省广宁县地方税务局门口集中)。由各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亲临现场参加,勘察完毕后招标人出具加盖公章的现场勘察回执,并须附在投标文件内。
十一、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2:30 -3: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县南街镇城西开发区县人社局6楼)评标1室。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广东省广宁县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866838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前进中路10号联通大厦5楼50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8-2566788
传真电话:0758-2566398 电子邮箱:gdyzzq@126.com
评审结果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附件:委托协议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