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唐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G2015-GG01C-17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段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 |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高唐县2015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共涉及2009年度清平镇项目区3个村、2010年度姜店镇项目区的4个村、鱼丘湖项目区的3个村、2012年度琉寺项目区的17个村以及2013年三十里铺项目区的10个村。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施工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源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依据鲁水建字(2014)18号文规定: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先评审监理标,如施工投标人与监理第一中标候选人具有经济利益关系,则施工标不能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排名递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售价
1.时间:2015年11月5日8时30分至2015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2.地点: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政通路中段政务大楼430室)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0635-6180696
3.方式:现场直接购买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企业请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到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政通路中段政务大楼430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有关资格证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300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27日8时00分至 2015年1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153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聊城市东昌府区昌润南路153号)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高唐县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高唐县
联系人:刘长花 联系电话:0635-3959355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联系人:刘宪超 联系电话:0635-6180696/15563593560
3.监督机构:高唐县财政支付和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明华/陈立昌/陈万英/董莹莹
联系电话:0635-3952313/3952118/3959872/3952118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