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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平南粮食管理所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5: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平南粮食管理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平南粮食管理所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山县平南粮食管理所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GXZC2015-G2-SYHLS-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689962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山县平南粮食管理所

地址:灵山县平南粮食管理所

联系方式:刘成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新光路5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计划工期:230日历天

计划投资:约250.03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新光路59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7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建筑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建筑工程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

(3)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其中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 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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