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潢川县京九大道西段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的通知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5: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潢川县京九大道西段工程二标段
重新招标的通知
2015年9月29日根据中共潢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关于群众信访反映潢川县京九大道西段二标段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中标问题的调查报告》,取消了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潢川县京九大道西段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2015年10月19日中共潢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关于群众反映河南省创业市政工程公司骗取潢川县京九大道西段二标段中标资格及招标代理人严重不负责任问题的调查报告》中,“县招标办、县政府采购办认定创业公司存在社保造假骗取中标行为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规定,不具备投标人资格。”现取消河南省创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现招标人决定潢川县京九大道西段工程二标段重新招标。
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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