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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2015年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5: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宿松县2015年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5Z-1507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我中心受县教育局委托,现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对宿松县2015年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设备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包号

包名

最高控制价

1

高中理科实验教学仪器

147

2

教师用台式机、微机室、阶梯教室多媒体等设备

458

3

音体美教学器材

44

合计

 

649

二、资金来源

1、《安徽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普通高中改造计划省以上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41687号);

2、《宿松县财政局 宿松县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教【2015168号);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具是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专业供应商,注册资本不低于200元人民币(含200万人民币)且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成立时间为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

3、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企业(公司)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人授权文件及公司为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缴费期限一年以上,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证明(加盖社保机构或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印章<或可查有效的电子签章>

4、投标人须有类似项目业绩(第一包类似项目是指:自201211之后政府采购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类项目;第二包类似项目是指:自201211之后政府采购的多媒体设备、微机室设备类项目;第三包类似项目是指:自201211之后政府采购的音体美器材类项目。投标时须提供采购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有自有或协议售后服务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自有(或协议)售后服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售后服务单位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售后服务协议。

5、第一包投标人须为省级(含省级)及以上的教学仪器行业协会会员且具备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供应货物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规被处罚的记录。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包2.5万元人民币,第二包9万元人民币,第三包0.8万元人民币,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

名: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号:1309080029200077977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201510292015114,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包(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商贸城3#楼三楼)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前来购买。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3)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无须再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标书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样品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宿松县教育局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孚玉中路258 地址:宿松县商贸城3#3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人:黄先生

话:0556-7813484 电话:15212936199(固话)/15156252066

九、其他情况说明

本项目共三个包,每包内容不得拆包。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依次中取评标顺序靠前的包,评标顺序为1包→3包。若一个投标人被推荐为某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则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较后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但仍参加较后包的评审)。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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