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15年路灯采购项目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15年路灯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人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A座7楼
项目编号:DYPEDZ2015-93#
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15年路灯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2015年路灯采购项目,主要为开发区内9条路段路灯、灯杆、灯头及箱变高压接入项目,总共为1154基路灯及10处箱变高压接入。本采购项目共分两个包,具体分包如下:
A包:为3条路段,分别为港北一路(港西二路-港东六路);港西一路(港北一路-港北二路);海港路(港西二路-港西六路),总计562基,箱变接入5处,计划投资约为290.9万元。
B包:为6条路段,分别为港北二路(港西一路-港西三路);港西二路(港北一路-港北二路);港西三路(港城路-港北二路);港西二路(港城路-港南二路);海防一路(港城路-人民路);港东五路(港北一路-海港路),总计592基,箱变接入5处,计划投资约为301.1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地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三)供应商必须具有承担类似项目的全面履约保障能力。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产品、设备和人员。
(五)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29日-1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地点: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三路111号都市中心A座7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0546—8096655
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审计分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