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12366上海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多媒体展示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的委托,对12366上海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多媒体展示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13万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3.4具有中国展览协会或上海会展行业协会认定的展览工程相关一级资质。
3.5具有近三年内合同额达1000万以上的展馆制作案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2366上海中心综合业务用房多媒体展示项目
2、招标编号: SHZH2015102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按照采购人需求和展厅概念方案的定位,通过对展厅多媒体展项设计制作、多媒体展示内容制作、布展策划、咨询、展项采购(制作、安装、材料、人工)及展品制作等,充分体现布展主题和展品内容。详细内容见附件。
5、交付地址:九江路47号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_6_月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5年 11月 4日 15:00:00,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上述要求的其他资质和证明文件,前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5楼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报名(请提前电话联系),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 11 月 24 日 9: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5楼(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223号5楼(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采购人: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
地 址:斜土路1223号五楼 地 址:外马路928号
邮 编:200032 邮 编:200002
联 系 人: 王晨 联 系 人:凌吉祥
电 话: 51502512 电 话:63212436
传 真:51712207-541 传 真:632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