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鄢陵供水工程及配套水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南水北调鄢陵供水工程及配套水厂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拟采用PPP(政府与资本合作)模式运作。经鄢陵县人民政府授权,由鄢陵县南水北调办公室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水北调鄢陵供水工程及配套水厂PPP项目
采购编号:YLZFCG201510168-F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3.1项目概况:南水北调鄢陵供水工程包括鄢陵中心供水厂、供水线路和相关配套设施,年供水量2000万立方米,计划总投资约3.5亿。
3.2项目基本情况:南水北调鄢陵供水工程包括鄢陵中心供水厂、供水线路和相关配套实施,年供水量2000万立方米,计划总投资约3.5亿。
3.3采购需求:与政府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并取得特许经营权。根据合同约定负责合同期内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等全部工作。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运营管理和债务偿还。
3.4特许经营期限:采购人对该项目暂定30年建设运营服务期(包含建设期)。
四、申请人(社会资本)资格要求
4.1 主体要求:申请人(社会资本)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实体,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叁亿元(含)整,截至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
4.2 业绩要求:申请人(社会资本)在河南省内拥有自来水厂,且合计供水能力不低于10万吨/日;
4.3 申请人(社会资本)近3年无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4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两年(2013、2014年度)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5 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综合评分的办法,具体事宜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申请人(社会资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于2015年10月29日—2015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持法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等同注册文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业绩证明文件、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原件及盖章复印件,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注册地开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到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翠柳路南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4楼报名处,联系电话:0374-7332167)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6.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7.1 申请人(社会资本)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预审资格。
7.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陆份及有效电子版(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电子版用U盘拷贝,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并于项目采购人书面通知的日期之前按文件要求送达至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二楼开标室(鄢陵县委党校会议中心二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资格预审评审后,招标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同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九、招标文件获取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鄢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鄢陵县南水北调办公室
联 系 人:晋女士
联系电话:0374-7155599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女生 蔡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15837479698
传 真:0371—5515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