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人民医院)(南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南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ZSKST15-138
二、采购项目名称 南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预算人民币57万元。财政拨款。
四、采购数量 南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1批。(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及相关服务)。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南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实施时间: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4. 本次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采购进口产品(原装进口)。投标产品为进口设备的,交货时供货方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存档),同时要求提供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质保期:整个项目自验收完成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为一年。设备制造商质保期超一年期的,参照对应制造商质保期计算;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包括可视喉镜、动脉监护仪、眼科显微镜)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5.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如国家有相关规定)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原件校验后退还);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 年 10 月 30日至 2015 年 11 月 5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详细地址: 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11月 18日上午 10 时 00 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十二、开标地点 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1 月 4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南澳县人民医院 地址 广东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隆澳大街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6802348
传真 0754-86802348 邮编 515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7123068
传真 0754-87123068 邮编 515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7123068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
发布人: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 10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