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检查文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已由长葛市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长招采公字[2015]060号;
2.2项目名称: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长葛市人民检察院;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价:850000元;
2.5项目概况:检察院楼内主题墙、走廊、餐厅版面及浮雕、前园标牌及风化石、后园标牌及风化石等内容的设计、安装、材料购置等;
2.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7质量目标:合格;
2.8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9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3.2 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业绩合同(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3 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报名(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5号楼15楼综合部)。报名联系电话:0374-6189133。
4.2报名时携带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上证件留存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份(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投标报名表。《投标报名表》、《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请在长葛市招标投标网(www.cgsztb.com)下载专区下载。
注: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所需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长葛市葛天大道东段商务区五号楼15楼综合部);
5.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
5.3招标文件每套4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长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hangge.gov.cn)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代理机构
招 标 人:长葛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