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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民政局关于宝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0: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宝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民政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宝丰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程

2.2采购编号:BFZC2015—BG--082

2.3建设地点:宝丰县境内

2.4项目概况:砖混二层,建筑面积648㎡;

2.4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内容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报名时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到场; 2)投标人应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4、报名时须携带:

4.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投标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书、进平或进宝介绍信(外地企业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51月以来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途径)。

: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4.2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5103020151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5.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11月42015年11月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

5.4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5.5招标文件售价: 500 /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版文档出售。

5.6招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151125日上午9:0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民政局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163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 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33695    15981875286

                                                   

                                                  20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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