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安装及施工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淼源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安县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安装及施工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087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目前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新安县东区污水处理厂,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总投资约2400余万元,设计日处理污水1万吨,一期建设规模日处理污水5000立方米,二期建设规模5000立方米。
2.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087号
2.3项目名称:新安县东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设备安装及施工和一期提标改造工程
2.3建设地点:新安县东区
2.4工 期: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7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2.8预算金额:2400余万元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主体单位应为环保工程专业。
4.投标报名及文件领取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 4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到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报名。
4.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据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每套1200元,售后不退。
4.4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下午2时40分整。
4.5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淼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安县新城南京路中段
联 系 人:安先生
电 话:13937943559
邮 箱:xaxzl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龙区滨河南路与学子街交叉口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937901891
邮 箱:1393790189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