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华大街(新307国道至石碑河段)路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海华大街(新307国道至石碑河段)路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10月28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海华大街(新307国道至石碑河段)路灯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J1510-HH-005
采购人名称:黄骅市城市管理局 |
采购人地址:黄骅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春禄 0317-5329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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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和平东路175号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金艳 13313079810 0317-5817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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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项目概况:(1)、海华大街路灯工程,起点新307国道,终点为石碑河段。设计行车道宽23米,设置15米灯杆,200LED节能灯264套,双侧对称布置;路灯箱变7套。 (2)、工期要求: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程建设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质量:合格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7)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报名时携带证件: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检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四套)到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注:检察院开具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前提供 报名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直接发售,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9时0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黄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骅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评标方法和标准:具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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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王金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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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330006 黄骅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5223756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