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余江县马鞍岭森林公园PPP项目投资商招标(招标编号:JXZYYJ2015-09-11320)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8: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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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余江县马鞍岭森林公园PPP项目投资商招标(招标编号:JXZYYJ2015-09-11320)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省正乙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余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的委托,依据余购2015B000022001号采购计划及县政府批复,就余江县马鞍岭森林公园PPP项目投资商招标(招标编号:JXZYYJ2015-09-11320)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确定投资建设施工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资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 JXZYYJ2015-09-11320
二、项目名称:余江县马鞍岭森林公园PPP项目投资商招标
三、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项目经营期限 | 项目建设工期 | 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 | 项目简介 |
余江县马鞍岭森林公园PPP项目投资商招标 | 10年限(含建设期一年) | 12个月 | 约16714.3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0000万元) | 马鞍岭生态公园位于马鞍岭北路以南,东渠大道以东,规划鞍岭南路以北,马鞍大道以西,占地面积约46公顷。规划利用马鞍岭现有居民锻炼和旅游的独特优势,结合县城建设向城东拓展的新形势,在公园现有的基础上,修建部分亭、台、楼、阁,强化人文、自然景观的开发建设,并配套建设道路、市政地下管线、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
四、投资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一)投资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投资商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三)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通知】。
(四)开标时公司法定代表人、拟派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必须到场。
(五)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查实将没收诚信保证金,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标企业做出禁止其进入余江县建设市场投标3年的处罚,同时上报省级行业监管部门,由省级行业监管部门对中标企业酌情作出相应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五、有意向的投资商可从挂网之日起至2015年11月18日登录鹰潭市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ytggzy.jiangxi.gov.cn/ytzbw/)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资商必须在上传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23:59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鹰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ytggzy.jiangxi.gov.cn/yt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下午15:00时。届时请投资商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递交CA证书时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收取后不退。
八、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余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十、上传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资商必须参加开标,否则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十一、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资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十二、招标人:余江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 联系人: 刘卿
? 联系电话:13907010080
十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正乙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毕明水
地址:鹰潭市月湖区天洁东路雅典城64-65店面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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