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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华山至五显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安市华山至五显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YLA-2015-1026

工程名称

六安市华山至五显公路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

六安市金安区

招标(建设)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1个标段,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4+410,路段全长4.376公里(本段累计断链长度-34.415m),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7.5m,路面宽6.5m,路幅宽度分配形式为0.5m土路肩+2*3.25m行车道+0.5m土路肩;车道结构层为24cm水泥混凝土+18cm水泥稳定碎石+18cm级配碎石。现场概况为山地、农田、沟塘等。

建设方式

项目建设按照公开招标、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分阶段实施、业主分期付款、施工总承包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

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30%,一年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两年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三年后按照审计后价款付清余款。

计划工期

240 个日历天

投标资质、

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必须具有较强经济实力,企业综合实力、信誉能满足本项目要求;(3)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公司具备公路检测试验资质的,提交相关资质证书证件;不具备公路检测试验资质的,须提供委托具有公路检测试验资质的试验单位的委托试验协议书原件及受委托试验单位的试验资质证书复印件,用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测控制。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变更所委托的试验检测单位。
2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级证书,无在建工程。

3、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投标企业近3年(开标之日上推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原件)
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开标之日上推3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原件)
4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建设规模

全长约4.376公里,总投资约2200万元。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数

1

发布及报名时间

20151028201511 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规定时间内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以上材料均需要查验原件,提供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六安办事处(六安市梅山南路世纪金星小区3#604)报名。相关报名资料费:招标文件等资料1500/标段,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等资料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及图纸领取的时间另行通知。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世纪金星小区3#60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猛: 18019967377 0564-3636616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等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本单位的人员。
2.
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投标文件中拟派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到场,并携带企业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公司注册所在地人社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出具日期为开标之日前30日历天内有效)以及相关社保费用缴纳证明原件等资料。
3.
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
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 600万元,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余下部分开工后7日内退还20%,土方工程完工后7日内退40%,路基完工后7日内退4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严禁挂靠,严禁转包、非法分包。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相应承诺,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上述行为的中标单位,其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终止与该单位的工程承包合同,同时计入诚信档案,限制其一至三年不得参与六安市金安区所有建设工程的投标活动。
6.
本项目在发放中标通知之前,由相关单位对中标候选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等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并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约谈。
7.
本项目施工阶段实行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指纹考勤制或IFA(人脸识别)考勤制,必须常驻现场组织施工,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2天。
8.
投标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
本项目履约过程中,招标人不以任何形式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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