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辉高速豫鲁界至范县段项目PC[2015]424-ZXCS121号磋商补充公告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濮阳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台辉高速豫鲁界至范县段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并符合采购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现补充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四条:申请人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0亿元的证明。这是指2015年7月1日以后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评分标准”第二条B款:二次融资综合成本按每亿元的绝对值(人民币)填报。
三、“竞争性磋商项目评分标准”第二条C款:政府所占股份低于34%按无效投标,每增加1%增加1分,满分为5分。“按决算发生的实际比例”是指“营运后的收益按决算发生的实际比例分红”。
四、“竞争性磋商项目评分标准”第三条D款:是指“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不大于7.50%”。
五、磋商文件与PPP项目实施方案不一致之处,以磋商文件为准。
六、其它如折旧率提取的遗留问题、特许经营年限、工程建设期的风险、技术改造的资金等问题在磋商过程中解决。
七、投标文件接收、磋商开始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须同时提交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
3、磋商开始时间:
4、投标文件接收及磋商开始地点:濮阳市中原路阳光大厦三楼
八、其它: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及任何服务费。
九、此补充公告作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十、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磋商文件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电话及传真:0393--4434522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
联系电话及传真:0393--4434522
办公及通讯地址:濮阳市华龙区人民路122号综合办公楼一楼东。
十一、信息发布网站:
濮阳政府采购中心 http://www.pyszfcgzx.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