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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民政局关于平顶山市儿童福利院及平顶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7: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民政局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儿童福利院及平顶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儿童福利院及平顶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工程施工及监理

2、采购编号: PZC2015-8339Ag-54672 PZC2015-8340Ag-54673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儿童福利院(一期)、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一期)建筑面积约为11674.41㎡,流浪未成人救助保护中心建筑面积为6588㎡,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局部五层

4、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财政资金+市财政资金+自筹

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儿童福利院(一期)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发包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电梯另行发包);

监理标段:平顶山市儿童福利院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全程监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等)。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施工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贰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房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河南省职称网可查);

5、按平建[2011]137号文件规定,外地施工企业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进平备案介绍信;

6、具有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在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

7、投标人20122013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8、自201210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企业、项目经理均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查询网页、备案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

9、投标人拟派六大员(施工员、造价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其中施工员、质量员必须为房建或土建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并保证其真实性;

10、以上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具有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须提供20151月份以来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网页并保证真实性);

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4、外地企业应持有进平备案介绍信(平建【2011137号);

5、具有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机关出具的在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

6、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151月以来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029日至2015 11 4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1141730时),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处(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湖光路交叉口路北)二楼报名。

2、报名时施工标: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件、拟任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报名(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期间不得更换)。以上证件及证明需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两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监理标: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带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报名(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期间不得更换)。以上证件及证明需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两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如有资料不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3、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承诺内容:我单位在报名、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与顺德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六、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

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建设信息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八、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民政局

 联系人:高主任  

 联系电话: 13937511333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18137866336   0371-6726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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