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宫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宫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泰安市财政局以泰财农发[2015]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宫里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宫里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181
2.2建设地点:新泰市宫里镇西部,共涉及6个行政村。泰安市新泰市宫里镇西部,西到西李家庄村界,东至王家隅庄村界,北到岳家庄村界,南至上宫隅村界。涉及岳家庄、杨家隅村、西李家庄、王家隅村、上宫隅村、夏家隅村共6个行政村。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5万亩。
水利措施:新打机电井18眼,新建大口井9眼;维修机井5眼;埋设低压电缆15km;开挖排水沟9km;埋设PE管道5km,PVC管道25km;新建渠系建筑物145个,其中新建过路涵21座,进地涵124座。
田间道路措施:新建宽度4m的硬化路1km;新建宽度6m的风化岩路3km。新建宽度5m的风化岩路5km。
林业措施:营造农田防护林植树0.9万株,选用胸径1.5cm以上,国槐0.3万株,株距2m;选用胸径1.5cm以上,海棠0.6万株,株距2m。
2.4质量标准:达到《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2.5计划工期: 150 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新泰市宫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为新泰市宫里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防护林工程施工。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第一标段为301.4万元,第二标段为14.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其它在建项目,被举报或投诉且经查实的,中标无效)。
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其它在建项目,被举报或投诉且经查实的,中标无效)。
3.2每个合格投标人只能投报一个标段。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0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证件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来人购买,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 月23日上午14时00分,地点为:山东省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宫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宫里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 系 人:路华永
电 话:1505388128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荣院东路17号
项目经理:王芳
电 话:18266675628
传 真:0538-2100786
电子邮件:xtzhengf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