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 CEITCL-JL-CZHW-151059
一、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伊财政采办2015-10-21号的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2.2项目总投资额:380万元。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2.4交房要求:2016年9月份。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
3.3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5.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座 2区703室;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条件:投标人凭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接收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426号、省发改委培训中心(速8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7426号、省发改委培训中心(速8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黎黎
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座 2区703室
传 真:0431-8861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