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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6: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受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0706-15410008N0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瑶、程志岩

项目联系电话:010-63349323,633493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联系方式:杨旭 010-8226524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孟瑶、程志岩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为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提供医疗废物的清运和处置工作,服务期为三年。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招标和投标以标为单位,评标与合同授予也以标为单位,不允许拆分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 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有能力生产或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设计、货物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b.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c.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d.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e.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f.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g.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h. 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HW01医疗废物)的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8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电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242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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