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亭更换阳光板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565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牡丹亭更换阳光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牡丹亭更换阳光板项目,洛公交易采购[2015]380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432813.15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8mm厚阳光板3528㎡。
四、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4日18:00。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9:30。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区5楼)。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和电话:裴先生 13603792193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和电话:陈先生 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招标免中标代理服务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