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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牡丹亭更换阳光板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5: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5565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牡丹亭更换阳光板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牡丹亭更换阳光板项目,洛公交易采购[2015]380号。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投资,432813.15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8mm厚阳光板3528

四、本次招标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五、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1028日至201511418:00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单位登录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供应商登录”,通过“用户名”或“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151127日上午9:30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三室(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学府街交叉口东北角洛阳会展中心A5楼)。

十、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

联系人和电话:裴先生   13603792193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新区王城大道286

联系人和电话:陈先生   崔先生   0379-69921027   69921028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本次招标免中标代理服务费。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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