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食堂食材配送资格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JYY-HW-1501】
一、采购项目编号:ZJYY-HW-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食堂食材配送资格项目
三、项目类型:货物类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数量、内容及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供应周期 | 采购预算 | 中标人数量 |
一 | 职工食堂和病员食堂食材 | 1批 | 自签订合同起 贰 年 | 人民币:约2000万元 (约1000万元/年) | 2家 |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配送地点: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3、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采购货物数量、内容及执行标准、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注:本次招标项目拟定招募2家食堂食材配送公司获得配送资格,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来定。拟定招募的2家食堂食材配送公司承担职工食堂和病员食堂的食材配送,具体配送由采购人安排决定。配送公司须按照采购人需求分期、分批分别向采购人配送采购人需求中的相关食材;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如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3. 投标人须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范围,且持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提供近6个月单位所有人员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如是新版营业执照,需在商事网打印企业基本信息)
4.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验,能做到文明经商,诚信经营,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重视食品安全,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且2013年至今连续3年或以上有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500人以上)食堂食材配送经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配送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
5、投标人须具有农副产品生产基地500亩以上(或同等规模的定点供应生产基地)
6、具有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1)至(6)项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0月29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11月6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1月6日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下午14:30 时(注 14: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下午14: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小姐
电话: 020-32315551、32315530 传真: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帐号: 7443020182600216969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