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通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已经开封市发改委以汴发改农经〔2015〕50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
2.1项目名称:通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
2.2招标编号: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5】044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地点:孙营乡和庄、四所楼镇陈庄、朱砂镇西寨、朱砂镇演武岗村;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及施工全过程监理;
2.6工期要求:第六标段:13个月(含保修期1年)。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第六标段:通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结余资金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第六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注册证,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其他监理人员均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拟任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时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所报名标段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2012、2013、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下载河南省水利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单位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需在有效期,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3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必须到场。
3.7投标单位现场报名后需登陆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4.1请申请人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30时-16:30时,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5室14号窗口(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4.2 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A4纸装订成册)到指定地点报名。
4.3招标文件1000元/份,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许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35695258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东新区祥盛街福晟国际2号楼11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937851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