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南曹乡2014年村道建设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尉氏县南曹乡2014年村道建设工程(二次)已由尉氏县财政局文件“尉财采2015(0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约占50%及地方配套资金约占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尉氏县南曹乡
2.2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088)号
2.3 建设规模:全长4.5公里
2.4 建设资金:约207.2万元
2.5 招标范围:施工期及保修期工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公路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原件(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28 日至2015年 11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楼二楼(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进行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等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否则不予接受】。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注: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南曹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建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569532478 电 话:0374-2771160 1553781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