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_省直管站大气能力建设采购及服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_省直管站大气能力建设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C[2015]2327
二、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_省直管站大气能力建设
三、采购预算:7630000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自筹资金:7630000元
四、招标内容: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
第1包 | 合计 | 2406000 |
大气现场采样仪器 | 1 | 2406000 |
第2包 | 合计 | 1713500 |
大气现场监测分析仪器 | 1 | 1713500 |
第3包 | 合计 | 3300000 |
实验室大气分析测试设备及仪器 | 1 | 3300000 |
第4包 | 合计 | 210500 |
通用设备 | 1 | 210500 |
| 总计 | 7630000 |
书签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交货时间:2015年12月20日前
六、潜在供应商的报名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不符合本条要求的供应商可点击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根据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及审核手续)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查阅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自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4日11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报名成功后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6日14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二、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备查,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6日14时30分。
十四、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十五、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9时
十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包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第一包 | 40000 | 一、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请在2015年11月9日前(含9日)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二、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于2015年11月9日17时前到达采购中心一楼一站式服务台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否则投标无效。 三、协议保证金从8月1日起由原2万元上调至5万元,请继续签订协议保证金的供应商,于2015年11月9日前(含9日)将3万元余款电汇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汇款时请注明“补交协议保证金”字样。未补交余款的,原协议失效。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行 号:313261020080 账 号:2003 0121 0100 0000 3 汇款用途:SC[2015]2327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第二包 | 30000 | |
第三包 | 50000 | |
第四包 | 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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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地 址:哈尔滨南岗区汉水路76号
联系人:周元胜 电 话:0451-87113032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药品器械采购处项目经办人: 杜林 朱礼
电 话:0451-87220783 传 真:0451-87220783
药品器械采购处项目负责人:李晖
电 话:0451-87220793 传 真:0451-87220793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10-28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