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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水利局关于舞钢市红卫水库、庙街水库引水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4: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舞钢市水利局关于钢市红卫水库、庙街水库引水

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钢市庙街乡红卫水库、庙街水库引水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舞钢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引水口,铺设管道。

2.2 建设内容: 新建引水口,铺设管道。

2.3计划工期:  60 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采购编号: 舞财采购【2015】第143号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其中施工两个标段,管材两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钢市庙街乡红卫水库引水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钢市庙街乡庙街水库引水工程施工;

第三标段:钢市红卫水库引水工程的所有管材、管件、胶水的采购;

第四标段:钢市庙街水库引水工程的所有管材、管件、胶水的采购;

第五标段:上述工程的施工(含材料采购)的全过程监理及伴随服务。

每个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对第一、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单位及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对第三、第四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企业必须是塑料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省部级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证、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合格检测报告及卫生部门的检测报告;

(4)具有生产Φ400(含Φ400)以下所有规格口径管材及配件能力;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后各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单位及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7)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3对第五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

(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5)投标单位及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信用信息登记,并以网上发布为准;

3.4 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前述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2015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

3.5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3.8本项目施工标段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9本项目开标时拟投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报名时保持一致,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4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4.3.报名时携带资料:有意投标的企业请派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件原件及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4.4.投标单位投报的所有资料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127 日10 :00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舞钢市水利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5-81652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常女士

联 系 电话:0375-3890368  15137533933

传      真:0375-3890368

水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地  址:平顶山市建设西路270号 

监督电话:0375-2596059

                                                             20151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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