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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2015年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位山(潘庄)引黄运河灌区工程(新华区段)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3: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沧州市2015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表水灌溉项目位山(潘庄)引黄运河灌区工程(新华区段)招标公告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320020083
项目联系人:董尚尚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792082
采购人:新华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东风路1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7989804
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792082
预算金额:334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环岛264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5开标室(地址:沧州市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国际会展中心西侧)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一标段:具有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肆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管材生产、安装等内容。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2014年及以后PVC-U管材形式检验合格报告; 近三年具有低压管灌工程供货及安装经历(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每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四标段至十五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中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时,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B.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C.资质证书副本(一标段、四标段至十五标段还需提供);D.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四标段至十五标段还需提供);E.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二标段、三标段还需提供);F.检察机关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 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5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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