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丘市财政局2015年全市冬季取暖用煤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3: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6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5年全市冬季取暖用煤定点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180020062
项目联系人:李国申
项目联系电话:0317-2222376
采购人:任丘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222376
代理机构:任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228036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3、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存煤量在3000吨以上,其中:块煤2000吨以上,面煤1000吨以上),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4、具有运输能力,自备煤炭运输车车辆或必须保证煤炭要随时配送的能力。5、需提供经县级及以上检验部门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 营业执照(副本)2、 税务登记证(副本)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低位发热值5500大卡/千克以上,灰分低于18%,挥发份在28—32之间,全水分小于8%,全硫分低于3%。
项目名称:2015年全市冬季取暖用煤定点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180020062
项目联系人:李国申
项目联系电话:0317-2222376
采购人:任丘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2222376
代理机构:任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任丘市裕华中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2228036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06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任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任丘市会战北道行政服务大厅南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3、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存煤量在3000吨以上,其中:块煤2000吨以上,面煤1000吨以上),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4、具有运输能力,自备煤炭运输车车辆或必须保证煤炭要随时配送的能力。5、需提供经县级及以上检验部门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书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 营业执照(副本)2、 税务登记证(副本)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须在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低位发热值5500大卡/千克以上,灰分低于18%,挥发份在28—32之间,全水分小于8%,全硫分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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