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城市综合体项目-展览馆工程及纵五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3: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饶阳县城市综合体项目-展览馆工程及纵五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8090030002
项目联系人:高红举
项目联系电话:0318-7329612
采购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饶阳县经济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7329612
代理机构: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心街116号市直房产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066107
预算金额:1818.845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7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第一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第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3、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信用手册、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以上证书、证件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只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初审,以开标时评委资格审查为准。投标人须能解决当地纠纷,报名前需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事宜接洽。本次招标采用双向报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四楼)。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饶阳县城市综合体项目-展览馆工程及纵五路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8090030002
项目联系人:高红举
项目联系电话:0318-7329612
采购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饶阳县经济开发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7329612
代理机构: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中心街116号市直房产六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066107
预算金额:1818.845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7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0-3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5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第一标段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第二标段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3、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企业信用手册、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必须是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场报名)。以上证书、证件报名时提供有效原件及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时只对投标单位资质进行初审,以开标时评委资格审查为准。投标人须能解决当地纠纷,报名前需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事宜接洽。本次招标采用双向报名,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地点:饶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大厦四楼)。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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