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王官庄、连庄法庭门窗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3: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清河县王官庄连庄法庭门窗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1610020023
项目联系人:寇萌宇
项目联系电话:0311-69053058
采购人:清河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3911588
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7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9053058
预算金额:37.701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以上证件出示原件并留存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清河县王官庄连庄法庭门窗改造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1610020023
项目联系人:寇萌宇
项目联系电话:0311-69053058
采购人:清河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清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3911588
代理机构:河北方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7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9053058
预算金额:37.701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以上证件出示原件并留存投标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其他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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