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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公安局电子警察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1: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封丘县公安局委托,对封丘县公安局电子警察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封丘县公安局电子警察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5]102-2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电子警察:闯红灯抓拍系统,后台管理系统;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7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工作。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运营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投标人需出具主要产品(电警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LED补光灯)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8日—— 2015年11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采购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本项目现场报名:

1、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有效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运营二级及以上资质;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5)主要产品(电警抓拍单元、终端服务器、LED补光灯)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6)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信息科(工业路中段路东53号),联系电话:0373-8252026。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大厅,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00时,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八、采购人:封丘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73500466

九、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3-5021988

十、二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网站上同一时间发布。

十一、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审计局:0373-8292157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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