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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商务楼电梯更换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1:2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商务楼电梯更换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主要工作内容:拆除原有两部电梯,重新采购两部电梯的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等于或优于国家现行行业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经销商;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含3000万元);
2、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资质,同时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经销商:应具备电梯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及以上许可证,其代理电梯的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A级及以上许可证;
3、具有在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起)的销售使用业绩;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携带资料:
电梯制造商:投标人代表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业绩合同1份。(以上证件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经销商:投标人代表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书、企业授权书(针对本项目对经销商的唯一授权)、业绩合同1份(以上证件报名时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制造商的企业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以上证件出示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3日;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07报名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2.获取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07。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82370
地 址:郑州市嵩山南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瑞达路交叉口向东500米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907室
联系人:崔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371—53360703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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