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红火蚁防控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博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博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红火蚁防控药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S2015034
二、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红火蚁防控药剂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1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项目内容:采购红火蚁防控药剂不少于2.1吨
2. 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 产品需获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标准文件、产品质量标准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15年11月3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核查);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生产标准文件、产品质 量标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院内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博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惠州市博罗县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2-6621184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鹅岭西路12号
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传真:0752-2766829 邮编:51600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752-2766326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惠州市嘉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