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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09: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受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本次招标,与本次招投标相关的事宜如下。

项目名称: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电梯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TXJ-0392-2015-017

批复编号:鹤淇滨法〔2015〕43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完工期:2个月

采购预算(元):117万元

保证金(元):壹万壹仟元整

采购人: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先生0392-3385665

采购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

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张先生0392-3360993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鹤壁淇滨区财政局

联系人(联系电话):邓先生0392-3386210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 采购内容:

(1)消防电梯一台,13层13站,载重1000kg,速度1.5m/s.采购预算:50.06万元。

(2)客梯一台,13层13站,载重1000kg,速度1.5m/s. 采购 预算:38.62万元。

(3)客梯一台,6层5站,载重1000kg,速度1.5m/s. 采购 预算:28.32万元。

以上均包括设备费、安装费、验收、维保、运输费、土建费、土建配合费、机房通风、照明、爬梯、监控、五方无线对讲、IC卡、大包交钥匙工程。

2、分包情况: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制造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资企业(已营业执照为准),并具有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制造商应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的有效营业执照,须取得满足条件的制造商的直接或逐级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对本次招标项目做唯一授权)、自身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人自2013年7月以来已完成消防电梯和客梯采购类似规模项目业绩至少各一项。(200万元及以上)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

7、企业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的《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需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和被委托人)。

8、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单独密封: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 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5)资格证书;(6)项目经理证及安全考核证;(7)检察院职务预防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8)企业2013年7月以来已完成消防电梯和客梯采购类似规模项目业绩至少各一项(200万元及以上)业绩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9)保证金交款凭证及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10)项目经理及作业人员证件和社保证明;(11)开标时需要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 1000 元,售后不退。

采购文件的购买: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在递交投标文件当天之前缴纳或未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供应商,不具有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18上午9: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18上午9:00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厅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账,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497002016

请在备注或用途栏内标注清楚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信息。

3.退还保证金须知

3.1供应商需持以下资料办理:

3.2《授权办理退还保证金委托书》(原件);

3.3开户银行发放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缴纳保证金的转账凭证或银行回执(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4.中标供应商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待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关于采购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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