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教育体育局采购汝南县王岗中心幼儿园等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监理公司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汝南县教育体育局采购汝南县王岗中心幼儿园等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监理公司
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其采购汝南县王岗中心幼儿园等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监理公司进行二次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5]40号
2.采购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要求
监理项目 | 资金预算 | 付款方式 | 服务周期 |
王岗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 | 2.2万元 | 本批次各项目工程结束后经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成交价一次性付清。 成交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前,应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工程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退还给成交监理公司(不计息)。 | 同《施工合同》工期,但必须保证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
常兴王庄一小教师周转房项目 | 0.4万元 | ||
南余店潘庄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 | 0.2万元 | ||
留盆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 | 0.3万元 | ||
和孝镇郭庄幼儿园及附属工程项目 | 0.8万元 | ||
汝南县第三幼儿园及附属工程项目 | 1万元 | ||
汝南县园丁小区幼儿园及附属工程项目 | 1.2万元 | ||
张楼杨沟小学教学楼项目 | 0.4万元 | ||
三桥杨庄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 | 0.5万元 |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3 其他特定条件:
3.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3.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3.4房屋建筑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3.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3.3.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3.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谈判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4.2谈判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第3.3.1、3.3.2、3.3.3、3.3.6项要求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于2015年11月5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5年11月6日上午9:0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5年11月6日上午9:00时在 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庞先生 联系电话:1383994076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10.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汝南县教育体育局采购汝南县王岗中心幼儿园等学校建设项目所需监理公司
一、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5】40号
二、工程概况:
1、王岗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约2626平方米。
2、常兴王庄一小教师周转房,建筑面积约422平方米。
3、南余店潘庄小学教师周转房,建筑面积约213平方米。
4、留盆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建筑面积约320平方米。
5、和孝镇郭庄幼儿园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550平方米。
6、汝南县第三幼儿园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960平方米。
7、汝南县园丁小区幼儿园及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1161平方米。
8、张楼杨沟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约540平方米。
9、三桥杨庄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约580平方米。
(详见各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变更内容)
三、招标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资金来源与资金预算:财政资金:人民币柒万元(7.00万元)。【其中:1、王岗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2.2万元;2、常兴王庄一小教师周转房项目0.4万元;3、南余店潘庄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0.2万元;4、留盆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0.3万元;5、和孝镇郭庄幼儿园及附属工程项目0.8万元;6、汝南县第三幼儿园及附属工程项目1万元;7、汝南县园丁小区幼儿园及附属工程项目1.2万元;8、张楼杨沟小学教学楼项目0.4万元; 9、三桥杨庄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0.5万元。】
五、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房屋建筑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7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六、商务要求:
服务周期 | 同《施工合同》工期,但必须保证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 |
服务要求 | 达到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 |
付款方式 | 本批次各项目工程结束后经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成交价一次性付清。 成交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前,应缴纳成交价10%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待工程全部结束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再退还给成交监理公司(不计息)。 | |
技术要求 | 1.监理公司成交后需将总监理师、监理师、监理员的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全部交给业主保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如数返回原件。(签订合同时总监理师、监理师、监理员必须到场) 2.监理人员对各项目学校内的工程施工进行全程监理。监理公司保证每所学校固定有至少一名监理人员,同时,监理公司出具监理项目人员全部到位承诺书。 3.凡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人员存在不认真履行监理岗位职责情况的,项目学校将视其失职情况按照有关程序扣减其监理费用或停止其监理工作直至终止监理合同并按照要求提出索赔金额,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4.本次采购项目监理机构组成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至少9名(保证一所学校一名监理人员)。以上人员都应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监理岗位证书。 5.本次采购监理公司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各报名监理公司必须充分了解各项目工地的具体情况,所监理工地现场的办公、食宿、通信等因监理工作需要的所有条件以及其它监理设施设备均由监理公司自行配备解决,所需费用列入监理费用报价中。 | |
其他要求 | 1、成交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监理合同、勘察设计标准要求及工程施工合同等认真履行监理岗位职责。 2、成交监理公司必须协助项目学校等各责任方严格工程管理、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工程承建方进行全过程监理、指导、纠正、评价,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3、汝南县以外的监理公司成交后必须在汝南县设立临时或永久的办事处,有固定场所、人员、联系方式等,同时,办理必要的监理工作手续。否则,将取消其成交候选资格。 4、成交结果公示期间,业主和相关部门有权实地考察了解候选成交监理公司和办事处的地点、从业人员、监理工作开展效果等有关方面的情况,如发现其弄虚作假或与投标时情况不符,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签订监理合同时按照不同学校的不同项目类别签订。各项目学校监理费用的控制价为:王岗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及附属设施项目2.2万元;常兴王庄一小教师周转房项目0.4万元;南余店潘庄小学教师周转房项目0.2万元;留盆镇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0.3万元;和孝镇郭庄幼儿园及附属工程项目0.8万元;汝南县第三幼儿园及附属工程项目1万元;汝南县园丁小区幼儿园及附属工程项目1.2万元;张楼杨沟小学教学楼项目0.4万元;三桥杨庄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项目0.5万元。 6、总报价及分学校的报价若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