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政法委所需清丰县满天星三期(乡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政法委委托,对清丰县满天星三期(乡镇)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文件编号:QC[2015]078-GK19号
二、采购项目:清丰县满天星三期(乡镇)工程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项目概况:清丰县满天星三期(乡镇)项目计划在清丰县17个乡镇503个村庄主要出入口和人员集中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施全天24小时实时监控,以构建集监控、巡逻、联防于一体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提升乡镇社会治安防控效能。
1、视频监控光纤:每个视频监控点有效带宽50Mb/s光纤直连接入,由承建商负责租用当地通信运营商光纤或新建光纤线路,确保将光纤接到各监控点,满足视频监控信号传输的需要。承建商负责提供光缆材料、杆路、ONU、分光器、OLT等并负责安装调试,预计光缆架设约4000公里(以满足实际需要,信号接通为准)。光纤线路带宽要满足视频传输需要,线路稳定畅通,如遇故障,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
2、设备建设:503台200万像素高清红外高速球型摄像机,639台200万像素高清红外摄像机,17台一体化存储设备,17套ups电源和立杆,辅材等。
由承建商提供包括系统光纤线路、监控设备及安装调试,与现有乡镇监控平台无缝联网对接、运营维护服务等,租期为五年。合同期满后,设备归招标方。承建商需提供满足项目需求的光纤线路资源;需提供所有系统所需软硬件设备含基辅材;需提供包含机房日常运行、服务咨询、巡检保养、主动监测、故障修复、特殊保障和升级优化(运营维护服务方案和服务水平标准)的视频运维服务。
四、采购项目预算:194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4.2投标人必须具备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3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一级资质;
4.4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注册后,方可登录网站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注册流程详见http://www.qfxzfcgzx.cn)。
2、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规定时间内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提交标书订购清单并下载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补遗文件、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在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直接下载采购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招标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向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内容。
5、投标保证金38.8万元。
6、用户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账号:中原银行清丰县支行6012 3000 1600 0000 0523 80。
七、项目网上报名及下载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10日下午18:00
八、投标文件接收、开标开始信息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三室。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一楼113房间
项 目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3676
采购单位联系人: 弓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38699
十、公告发布网站: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qfxzfcgzx.cn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
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puyang.hngp.gov.cn/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