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浈江区2015年省级森林碳汇抚育工程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韶关市浈江区林业局的委托,对韶关市浈江区2015年省级森林碳汇抚育工程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五个工作日。相关内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ZJ2015GZ032
二、 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浈江区2015年省级森林碳汇抚育工程项目(重招)
三、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数量 | 面积(亩) | 地点 |
包一 | 一批 | 2103 | 花坪、犁市镇 |
包二 | 一批 | 1986 | 犁市、新韶、乐园镇 |
合计 |
| 4089 |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分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2、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3、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其中一个分包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制作并密封包装。
五、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必须在投标书中作出书面承诺或者声明,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以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的投标授权函。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丙级(含)以上造林资质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带原件核对)。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原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凭原招标文件免费换领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00;
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旁永安大厦A座二楼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
十一、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韶关市浈江区林业局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51-8932629
2.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传真:0751-8224450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