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中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7 17: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盈江县中医院委托,对该单位“盈江县中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㈠招标人:盈江县中医院;
㈡采购项目: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㈢采购编号:YJCG(公)2015-074号;
㈣采购预算:70万元;
㈤采购需求设备清单(具体参数详细见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医用电梯 | 2 | 台 |
㈥交货期:甲乙双方合同签订;
㈦交货及安装地点:盈江县中医院;
㈧质保期:一年;
㈨保修期:二年;
㈩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签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㈠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㈡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㈢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病床电梯)、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A级以上(含A级);
㈣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以上资质(含A级),并提供针对本项目投标许可的唯一专项授权书原件,所代理的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病床电梯)。
注:★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㈤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㈥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的;
㈦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㈧此项目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要求。
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㈡招标文件工本费:免费领取。
㈢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及所需材料: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目瑙纵歌路119号)。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鲜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A级以上资质(含A级)、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病床电梯)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㈠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8日上午8:30至9:00;
㈡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1月18日上午9:00,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㈠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收取任何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向盈江县公证处支付1200元公证费。
㈡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盈江县农行平原支行
户名:盈江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账号:24136101040006838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8108466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七、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盈江县中医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钏先生 13887870399
地址: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408号
政府集采机构: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先生0692-8108442(电话及传真)
地址: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目瑙纵歌路119号)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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