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宾阳县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采购及安装GXJLNG2015H182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拟对宾阳县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宾阳县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GXJLNG2015H182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预算:约900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套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
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仙葫宾馆旁)]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图纸另计,如有),售后不退。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在职正式职工)持本人身份原件证及介绍信原件、法人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2015年1-9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人、法定代表人与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时间必须为采购公告日期内)等报名及现场购买;上述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3日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等形式交至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南湖支行
账 号:20-012101040046007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仙葫宾馆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15时00分正在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仙葫宾馆旁)]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二、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仙葫宾馆旁)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5841135 传真:0771-5841135
招标人: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建设社区19号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71-8251059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