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吴垭民居建筑群修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内乡县文物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内乡县吴垭民居建筑群修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条件
内乡县吴垭民居建筑群修缮一期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乡县文物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乡县吴垭民居建筑群修缮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内乡县岞曲乡王井村
3.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并保证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编号:内交建-GK2015-093
7.资金来源:中央专项资金
三、标段的划分
第一标段:Y1、Y3、Y4、Y5、D4
第二标段: Y7、Y16、D3、D5、D6
第三标段:Y8、Y10、Y11、Y12、Y13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
3.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5.投标人需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出具时间需在报名有效期内);
6.河南省以外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河南省文物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到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内乡县大成路与滨河东路交叉口)。报名时须由本单位正式员工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2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相关资质;
6.注册建造师证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从业资格证;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9.相关人员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10.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
11.外省投标单位的相关备案证明。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另行通知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乡县文物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13633997668
内乡县文物管理办公室
河南恒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