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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县人民医院2015年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0-27 15: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海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长海县人民医院2015年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WKZBC-151002
 二、招标内容:
A包:有创呼吸机、高档麻醉机、可视喉镜、牙科综合治疗机(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B包:生化免疫流水线(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预算价为:A包:110万元;B包:190万元(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3天通知各投标单位,供应商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以提供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呼吸机,麻醉机院方要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经销授权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4)投标人为产品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10月27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沙河口区西安路60号12B15发售招标文件。
 
六、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投标人为产品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17日9:30至9:45(北京时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5年11月17日9:45(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1月17日9: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招 标 人:长海县人民医院
十二、招标代理人:大连万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毅    电  话:0411-84506663
传    真:0411-84506787(自动)电子邮箱:wk6663@126.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60号12B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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