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等县2015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GTAZF3G2015313)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等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等县2015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GTAZF3G201531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等县2015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GTAZF3G2015313)
项目编号:GTAZF3G20153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185879289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等县水利局
地址:天等县朝阳西路58号
联系方式:杨工:0771-35339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1858792891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等县2015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已由崇左市水利局文件以崇水农水[2015]93号、崇水农水[2015]9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分别以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第五和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4〕242号】、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第五和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自治区本级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4〕257】、关于下达2015年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5〕98号】3个文件下达工程投资2400.00万元。项目法人为天等县水利局,招标人为天等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崇左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崇水招【2015】 31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天等县进远村、岩造村、政洲村、三寿村、江龙村。
建设规模:加固改造塘坝13座;加固维修引水堰坝4座;改建电灌站5座;改造配套灌溉渠道228条,总长31.152KM;防渗配套灌溉渠道240条,总长40.03KM等。
每标段计划开工日期均为2015年12月15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6月12日,计划工期 18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天等县2015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五小水利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加固改造塘坝13座;加固维修引水堰坝4座;改建电灌站5座;改造配套灌溉渠道228条,总长31.152KM;防渗配套灌溉渠道240条,总长40.03KM等(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5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标段:天等县进远村片区塘坝加固、泵站改建、渠道防渗、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460万元)
2标段:天等县岩造村片区塘坝加固、渠道防渗、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460万元)
3标段:天等县政洲村片区塘坝加固、渠道防渗、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420万元)
4标段:天等县三寿村片区引水堰坝改造、泵站改建、塘坝加固、渠道防渗、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520万元)
5标段:天等县江龙村片区引水堰坝改造、泵站改建、塘坝加固、渠道防渗、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合同价估算约51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主项资质等级;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þ有要求:近五年五小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发售人姓名:周工(以实际发售人为准) 电话:18677154969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且清晰);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截止日前(2015年11月24日17:00前)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 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 售后不退。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开标截止2015年11月12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各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的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投标(投两个标段的需提供2组投入人员材料)。
6.3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公布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监督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11月25日10:00 时在广西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等县水利局
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771-3533991
地 址:天等县朝阳西路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C区6层。
联系人:周工
电 话:18587928915
传 真:0771-2023672
招标人:天等县水利局
2015年10月26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主项资质等级;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 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近五年五小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且清晰)。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其他要求3.6.1 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在第一季度开标的提供上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开标前3个月内社保部门开具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5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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