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派出所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桂城派出所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CJD2015173--0916(0851-1561FS00CL9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GCJD2015173--0916(0851-1561FS00CL97)
3. 项目名称:桂城派出所电梯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客乘电梯 | 2台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 | 人民币47.8万元 |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3)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4) 监管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财政局。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7月-9月(共3个月)该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中无机房客梯达A级;
6.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其中客乘电梯达B级;
6.4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提供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6.5 投标人须出具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6.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10号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
7.3 供应商须递交报名资料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然后到银行缴款(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注: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缴款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7.4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4.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4.2 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
7.4.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4.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4.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3) 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5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6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7日9:15~9:45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7日9:45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10号桂城街道办事处南门右侧)。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9.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hggzy.cn/cms/html/nh_ggzy/index.html)。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3 补充媒体:桂城公众信息网(http://www.guicheng.gov.cn/)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757-81280211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20 5202-8007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clfs_bm@163.com
传真:0757-8320 5203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