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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7 16: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津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津县职业教育中心实训楼施工及监理项目

2.2项目地点:延津县平安大道西段、新长南线北侧、文岩渠南侧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施工标段:两栋实训楼,建筑面积25938.95

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5工期

施工标段:455日历天;

监理标段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6质量要求:

施工标段: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监理标段: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监理标段: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1.3投标人近三年201211日以来具有类似3000万以上)建筑类业绩至少2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211日以来具有类似3000万以上)建筑类业绩至少1

3.2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含乙级)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3.2.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建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投标人具有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对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10 27 日至  2015 11 2(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800 /套,图纸清单200/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 17 日 9:30 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第一评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职业教育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3-7626966          电        话:18937327972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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