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施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金沙县水务局(采购单位)委托,就金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金沙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毒设施
二、招标项目编号:JFC-2015-253号
三、项目序列号:253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226.81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漂白粉 | kg | 每袋≤50kg(饮水消毒)。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2 | 缓释消毒器药片 | 桶 | 每桶10kg |
3 | 缓释消毒投加器(日处理(消毒)能力2000m3) | 台 | 含配件(高强度PVC材料) |
4 | 缓释消毒投加器(日处理(消毒)能力1000m3) | 台 | 含配件(高强度PVC材料) |
5 | 缓释消毒投加器(日处理(消毒)能力200m3) | 台 | 含配件(高强度PVC材料)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开标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第1、3、4款要求的原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9时30分 - 2015年11月16日 17时30分
2.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八、投标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 09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金沙县政务中心二会议室
十一、收款单位: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银行账号:2406 0750 2900 0089 316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金沙县水务局
地址:金沙县鼓场街道
联系人:黄应昌
联系电话:1388571748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堂菊
联系电话:0857-7226817
传真:
邮箱:
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