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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5-10-27 14: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项目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县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项目

2.2 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48

2.3项目地点:延津县境内

2.4资金来源:省、市、县财政资金

2.5建设工期:自开工之日起 60日历天    

2.6项目内容:排水管道、地面硬化、路面硬化、培土、跑道、草坪、道牙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6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

3.7由投标单位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4.1现场报名:本项目自20151027 日至2015112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北京时间) 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路东)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800/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复印件2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 11 179:30整,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路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93874510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3733077098       

 8、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发改委:0373-7697098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20151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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