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5年首钢环卫设施(金顶阳光密闭清洁站)改造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石景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2015年首钢环卫设施(金顶阳光密闭清洁站)改造设备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HCZB-2015-BJ1311
2、项目名称:2015年首钢环卫设施(金顶阳光密闭清洁站)改造设备项目
3、招标内容:密闭清洁站内的所有设备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280000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5年10月27日起至2015年11月02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
8、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5年11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5 年11月17日09:30 (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
1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有效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近三年(2012年至今)类似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
邮 编:100038
电 话:18612450170
电子信箱:390136247@qq.com
联 系 人:桑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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