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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7 12: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白云区第三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白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568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55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采购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1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1台

30万元

2

支撑喉镜

1台

10万元

3

新生儿听力筛查仪

1台

15万元

本项目全自动血凝分析仪、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它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编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本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2、具有所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8日起至 2015年1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的原件须现场查验)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28日 至 2015年11月1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7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开标时间:20151117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28 日 至 2015 年 11 月 0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第三人民医院地址:白云区竹料大街109号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20-36132372
传真:020-87443223邮编:51054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608-612室
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020-83642863转832
传真:020-83497019 邮编:51005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宋先生联系电话:020-83642863转83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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