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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蒋集镇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7 10: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阳县蒋集镇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蒋集镇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已由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发改农经[2015]1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蒋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蒋集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55

2.2建设地点:宁阳县蒋集镇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宁阳县蒋集镇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总改造面积约1.2万亩,涉及8个行政村。包括新打机井、维修机井、泵站工程、埋设低压线缆、电力工程、新建低压管道、给水栓保护池、疏浚排水沟、新建8m平板桥、新建φ600圆管涵、混凝土路面机耕道、泥结碎石路面机耕路、林网工程、标志牌等工程的施工及监理。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两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打井、地埋井房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包括新打机井、维修机井、泵站工程、埋设低压线缆(含电缆采购)、电力工程(井口配套采购及安装连接)等。

第二标段:田间工程;包括新建低压管道(含土方开挖、回填)、给水栓保护池、疏浚排水沟、新建8m平板桥、新建φ600圆管涵、混凝土路面机耕道、泥结碎石路面机耕路、林网工程、标志牌等工程。(备注:投标单位可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监理部分:蒋集镇、东疏镇打井、地埋井房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田间工程的施工建设及设备安装、物资采购等的监理工作。

备注:投标单位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7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

第一标段:433.678785万元;第二标段:695.917108万元;监理部分:53.066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标段: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 “农民工工资担保缴纳证明”(备注:此证明由山东省水利厅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备注: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电话:宁阳县职务犯罪预防局0538-3012328)。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第二标段:要求施工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备注:a本地施工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b泰安市内(工程项目所在地以外)企业须由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c外市(地)进宁施工企业须由泰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和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分别出具,此证明需要在报名期间出具,报名结束后不予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备注: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电话:宁阳县职务犯罪预防局0538-3012328)。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投标报名截止后,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监理部分:监理投标人须要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备注: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电话:宁阳县职务犯罪预防局0538-30123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施工投标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省外企业必须提供入鲁备案证明、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B证、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人的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等;监理投标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人的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及购买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监理招标文件300元/本,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授权书及相关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后2日内寄送。

4.4联系人:刘斌    徐杰                联系电话:0538-56370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 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蒋集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阳县蒋集镇驻地         

邮    编: 271400                  

联 系 人: 黄站长                 

电    话: 13853831275                     

电子邮件:nyjjslz@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35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徐翔  

电    话:0538-8267708

传    真:0538-8267708

电子邮件:sdzb-99910@163.com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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