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工业区纬西十一路道路一期工程(项目编号:GBZB1509001A)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崇左工业区纬西十一路道路一期工程已由 崇左市城市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以 崇工管复【2015】52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编号为GBZB1509001A,招标人为(项目业主)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崇左市工业区。
建设规模:崇左工业区纬西十一路道路一期工程,道路长度2600米,投资估算5500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崇左工业区纬西十一路道路一期工程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规定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要求2012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1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4500万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3.3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3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押金50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15时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崇左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网(www.czzjw.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交易服务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0771-7835962。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左市城市工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左市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3A层12室
邮 编: 532200 邮 编: 530022
联系人:刘工 联 系 人: 苏工
电 话: 0771-7824204 电 话: 0771-5625602
传 真: 0771-7824204 传 真: 0771-5625602
电子邮箱: 34837156@qq.com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南宁东城支行
账 号:4500 1604 3560 5070 3186
2015年10月26日